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连日来,上杭县各级各部门和乡镇纷纷开展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4日上午,上杭县在城区瓦子街举行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委依法治县办主任张毓章,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德强,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徐卫清,县政协副主席傅晓刚,县法院院长曾学明,县检察院检察长戴宇明参加相关活动。 活动现场,各县直部门结合单位实际,发挥自身职能优势,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摆放宣传展板等方式,向广大市民解读法律知识,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 活动还通过“宪法签名”活动、木偶剧演出、舞蹈表演和现场宣讲等方式,拉近市民与宪法的距离,进一步增强了市民的法律意识,感受法治的温度,树立法律信仰,追求公平正义。 12月2日,蓝溪镇人大主席团联合司法所、综治办、安监站、河长办、妇联、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部门利用圩天搭建摊位,向过往群众开展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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