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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文明城市 共享美好假期 关于少放烟花爆竹低碳过年倡议书 全体市民朋友们: 新年好! 2025年,在全体市民朋友支持和共同努力下,我县城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98.9%,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继续位列全省经济实力“十强”县(市)之首,但2025年大年初一受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影响,城区空气质量出现连续12个小时超标,导致出现轻度污染天气。 春节将至,辞旧迎新、燃放烟花爆竹是节日的一种习俗,但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PM2.5、PM10)和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而且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环境卫生,还容易引发火灾,严重影响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及身心健康。为进一步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度过一个平安、文明、健康、祥和的春节。在此,我们向全县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积极履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落实《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觉遵守《龙岩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城市主人翁的姿态,减少空气污染行为,消除烟花爆竹燃放安全隐患,共同营造绿色环保、健康幸福的生活环境。少放一支烟花爆竹就少一点污染,假设大家都能坚决做到少放烟花爆竹,必将换来一个明朗的天空。环境养护需要你们的支持与合作,为了改善空气质量,为了大家的身体健康,让我们从“小”做起,从“我”做起,少放烟花爆竹,选择环保、健康、安好的方式来表达和享受过年的喜庆,为我县的空气质量增加“正能量”。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祝广大市民春节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上杭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