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眼金睛养成记”:危害国家安全,哪里逃!

2022-04-15 10:19:08    来源:上杭文明网   责任编辑:吴雅艺   编审:邱妤   监制:邱发锦

2022年4月15日,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问: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问:国家安全教育日怎么来的?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39是受理个人和组织发现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情况线索举报电话。


问:国家安全包含哪些方面?

我国国家安全领域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领域。

国家安全是人民幸福的基石,人人都有捍卫国家安全的义务和责任,作为人民群众,我们能做些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那么你知道哪些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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