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部门预算经2018年12月27日上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精神文明文明建设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杭委办〔2002〕112号),上杭县文明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上杭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负责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署。 (二)负责全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的起草、论证和督促落实。 (三)承担县委、县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汇报材料和县委、县府领导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讲话等文稿的起草工作。 (四)负责全县群众性精神创建活动(包括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学校、文明安全小区创建及军警民共建)的组织、指导和管理。 (五)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公民道德教育活动,推进以德治县进程。 (六)负责协调、联系县直各有关部门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齐抓共管。 (七)负责调研、分析与反映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交流、推广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做法。 (八)组织评选和推荐全国、全省、全市表彰的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组织评选和推荐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报县文明委审议,县委、县政府表彰。 (九)完成县委、县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上杭县委文明办包括2个机关行政股室、2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