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部署,规范上杭县农村居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12月6日,上杭县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试点工作推进会,县委书记傅藏荣,县委副书记、县长王波,县委常委黄和芳,副县长王尧华、阙生华等参加相关活动。 会前,傅藏荣、王波一行先后深入太拔镇罗坑村、蓝溪镇沈田村、中都镇兴坊村,详细了解上杭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试点工作开展等情况。 就如何进一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会议指出,要提升认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上来。要认真对照现阶段的目标任务,积极谋划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切实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群众幸福指数。 会议强调,要把握关键。要坚持规划引领,加强统一指导,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规划农村建筑风貌。要坚持示范带动,通过示范带动、示范引领,凝聚各方资源力量,探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好经验好做法,以试点工作带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要坚持分类施策,根据各乡、村的特色和基础情况,深入挖掘优势和内涵,做到一村一品、一村一特色。要坚持村民主体,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意愿,保障群众利益,强化村民自治,调动群众积极参与规划和整治的全过程。要坚持久久为功,探索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创新运营管理、执法监管、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会议要求,要加强领导。要层层压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高效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加大投入,统筹整合相关涉农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要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加强教育培训,不断增强村“两委”班子干事创业能力,全力推动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好转,为乡村振兴、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和加快建设“四个上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后,还进行了规范农村居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以及“空心房”整治和旧村复垦政策解读,并开展农房整治试点工作业务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