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司法局旧县司法所:现场办公促解矫,法情结合暖人心

2019-07-30 17:56:52  来源:上杭文明网  责任编辑:邱妤

司法工作人员在县医院为钟某办理解矫手续

“感谢你们亲自过来,帮我办理解矫手续,出了那么大的事情,不能起来了,只能躺在病床上......”钟某含泪说道。

“希望解矫之后,您能安心养病,不要有太多的负担,今后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解矫之后,我还要每周打电话向你们周报告吧?”

“不用了,今天解矫之后,您已不属于社矫对象了,无需向司法所报告。但今后还有什么困难,需要帮扶的,如果符合政策,我们也会帮忙申请.......”司法所张所长耐心说道。

今年4月份,旧县A村的钟某,男,退休职工,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上杭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钟某在服刑人员当中,年龄是最大的,70多岁的老人,对于新事物,新的规章制度,接受比较慢。刚开始抵触情绪较大,但在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耐心劝导、教育下,慢慢接受社区矫正,在服刑期间,能够遵守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

但天有不测风云,6月上旬,钟某外出办事时,因意外事故,导致钟某受伤,在上杭县医院接受治疗,需在重症病房治疗观察一段时间。司法所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一是及时与钟某家属取得联系,了解事情原由;二是并向县社矫中心汇报情况,在管理程序上及时给钟某办理申请免除定位、集中教育;三是定期向钟某家属了解钟某身体状况并提供帮助。

7月19日,是钟某解矫的日子,为了钟某能够顺利解矫,旧县司法所工作人员带着解矫材料,到县医院住院部为钟某办理解矫手续并当场宣读了《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之后就有了开头的这段对话。(郭培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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